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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扣主责主业 倾心助力落实

    信息发布者:xuetaodd
    2017-05-19 21:13:48   转载

    时下,在永寿大地的农家小院、村头巷尾、田野地头,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深入基层接地气,扎根泥土献真情倾听百姓心里话。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全覆盖督查,以强有力地追责问责,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他们就是永寿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督查巡查组。正是有了他们,一时间,一件件群众反映的棘手问题快速得到解决,一股股正能量如涓涓溪流不断涌入百姓心田。这只是该县纪委围绕追赶超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的一个有效举措。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排查问题线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精准扶贫脱贫全过程,使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办理驶上快车道,确保扶贫政策一心一意不偏、扶贫项目一丝一毫不差、扶贫资金一分一厘不少,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为全面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助推作用,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该县纪委研究制定了精准扶贫脱贫《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负面清单》,对照清单,强化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重点监督组织领导不力的问题。一是精准扶贫脱贫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规划制定不完善、不科学,没有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的;二是驻村帮扶工作队、包扶干部、第一书记督促指导不到位、统筹协调不到位、条件保障不到位的、帮扶队伍建设不健全的;三是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理解不清,宣传不到位,入住率低的;四是产业扶贫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不到位的;五是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六是因主观原因,影响全县工作进度或受到上级批评的;七是包抓部门对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不重视、敷衍塞责、草率应付,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

    重点监督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对精准扶贫脱贫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基础资料不完整,表册填写不认真、不规范,建档立卡不到位,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缺项漏项或数据不正确,逻辑关系存在错误,精准扶贫阵地建设不到位的;二是精准扶贫脱贫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三是对“六讲话一通报”学习不认真、不扎实的;四是对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五是扶贫内容和脱贫措施不精准的;六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数字脱贫”的。

    重点监督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八个一批”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整合履职资源不到位、政策不透明、定位不准确、落得不实的;二是对精准扶贫脱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学习不深入,五率一度不达标的;驻村帮扶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驻村“走读”、不到岗、擅自脱岗或“两头跑”的;干部联系帮扶应付差事、走过场的;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全年驻村累计没有达到规定天数的;第一书记未按规定开展工作的;“八个一批”帮扶措施对接贯彻不及时,贻误工作的;三是对精准扶贫脱贫有关政策措施掌握不准确,执行中出现偏差,造成工作被动的;四是贪污、截留、挪用扶贫资金或虚报、冒领、骗取扶贫资金的;五是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索要 “辛苦费”的。

    重点监督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问题。一是项目审批、实施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吃拿卡要的;二是领导干部插手项目招投标、打招呼的;在招标过程中串标、围标的,不公开招标、违规操作的;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缩减项目资金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私设小金库的;四是互助资金、产业扶持资金使用中存在违规的;五是扶贫项目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问题。

    为了切实纠正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4月15日,永寿县在全市率先开辟精准扶贫脱贫专项信访举报平台,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快速处理,及时回复,做到即诉即收、即批即办、即结即复。

    “大家如果发现干部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有违纪问题,要及时向县纪委举报,县纪委将会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日前,永寿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永平镇杨桥村向群众宣讲精准扶贫脱贫问题线索举报流程时说。

    该县通过奖励的办法激发群众参与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广泛征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该县纪委、“八个一批”牵头部门和各镇办都设立了举报箱,实行扶贫领域有奖举报制度,重点受理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扶贫驻村工作队、扶贫帮扶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在扶贫户确定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的问题;在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中向群众吃拿卡要、搭车收费的问题;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虚报浮夸、急躁冒进等问题;对党和国家扶贫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利用扶贫之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挤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办结,按照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办结四个节点,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告知工作进度、反馈有关情况、回复处理结果,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或者阻拦压制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问题一经查实,由举报受理单位根据案件性质发给举报投诉人300-500元奖励。目前,已收到村务不公开、优亲厚友、作风霸道、违规收费等5条问题线索,该县纪委正在加快办理。

    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信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群众举报安排专人登记入册,实行有诉必理、有访必核、有案必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针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暴露出的帮扶计划不切合实际、致贫原因统计错误、家庭收入算错等问题,该县纪委出台了《永寿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从组织领导、政策执行、工作作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其他需问责的情形等5个方面19种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责情形做出了详细规定。

    明确问责对象和方式。问责对象:单位责任主要有承担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的镇办、村、单位及省市包扶部门。重要领导责任主要有镇办主要责任人、包抓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领导责任主要有镇办、单位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主要有镇办、单位,省市包扶部门帮扶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队长、包村同志、扶贫干事,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问责方式:按照情节较轻、影响较小,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情节严重、影响重大3个层次,对责任单位,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问责;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

    严格问责程序。针对上级交办、司法机关移交、新闻媒体曝光、信访受理、纪律审查、明查暗访发现的问责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对一般干部及村干部的问责,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出问责建议,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做出决定;对各镇办、各部门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的问责,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出建议,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做出决定;对省、市相关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及包扶干部的问责,由县纪委监察局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省、市相关部门处理。问责决定做出后,由问责决定机关及时送达被问责对象,被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问责决定机关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维持、更改或撤销问责决定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诉期间不停止原问责决定的执行。

    严肃追责问责。重点围绕镇办、部门及相关单位履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职责,有关单位落实帮扶责任,第一书记到岗工作及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等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既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又追究重要领导、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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